邓丽君情史被披露 哥哥诉出版商侵权索赔51万

30.10.2013  19:19

  原告邓丽君的哥哥(右)亲自出庭应诉,原告律师手里拿着涉案刊物

  邓丽君哥哥认为“首次披露邓丽君生前七段‘情史’”的《邓丽君全传》侵犯邓丽君名誉权,起诉索赔51万元。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邓丽君的哥哥邓长富亲自出庭。他诉称,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发行的《邓丽君全传》,在封面等显著位置突出使用“邓丽君”姓名,封面、扉页和内页整幅突出使用邓丽君照片500幅,是对邓丽君姓名权、肖像权的侵权。

  他的律师表示,该书以“首度披露邓丽君生前七段‘情史’”的名头吸引大众,擅自披露邓丽君隐私,严重损害邓丽君名誉权。

  邓长富要求被告停止出版发行涉案书籍,收回已发行书籍并交给原告或销毁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代理人称,《邓丽君全传》是2004年《邓丽君私家相册》一书的再版,章节与内容大体一致。按照出版惯例,许多旧版书会以修订名义以新书名再出版,再版私家相册,初衷是想将设计变得更好。

  邓长富的律师请求法庭不要再过多涉及邓丽君的感情问题,“邓丽君的感情是非比较复杂,公开庭审,将给邓家人造成伤害。

  邓长富情绪激动,拿出涉案书籍,指着封面签名质问被告律师:“封面的签名是邓长禧先生的,不是邓丽君的,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们就出书?”他说,书中写的22个大事记,有15个不属实,作为兄长,他希望出版商能够不要这样过分地商业化。

  他看着旁听席说,歌迷会的成员今天也来到这里,“这次起诉,不在乎对方赔多少,而是书确有错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记者 杨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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