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进行公示,根据《细则》,自来水用户超过60天不交水费,将被供水企业暂停供水;异议处理期间供水企业擅停供水,将被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一旦出现供水紧张情况,环卫、洗车、景观等非生活用水量将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