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多举措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20.12.2013  14:34

鄱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机制,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联席协作机制。与县综治办、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协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不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检查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内部合力机制。充分发挥驻乡镇检察室的地域优势,对辖区内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现实表现进行摸底,对可能影响稳定的高危人员专门走访,强化考察帮教力度,确保区域和谐稳定;利用检察官下乡工作的机会,与乡镇工作人员、群众及服刑人员亲属沟通,全面了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联合考评制度。采取与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基层司法所检查指导督促的方式,提高了基层社区矫正组织执法水平。与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司法局联合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对基层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高效监控机制。该院为实现强化监督矫正管理无盲区,注重发挥乡镇、村、警、家四级齐抓共管作用,形成网络化管理模式,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该平台,各职能部门可在第一时间将矫正对象在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解矫各个环节的基本信息及时掌握,避免衔接失误;每月对当月新增的社区矫正人员名单进行汇总核查,以摸清矫正人员底数,对核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