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采取五项措施开展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

13.09.2016  01:09

  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省农业厅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切实措施,发挥职能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集中整治短期见效、长期受益。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党委书记陈日武同志为组长、驻厅纪检组长和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农业厅牵头的全省基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方面的集中整治由厅农经处和驻厅纪检组负责,厅本级集中整治工作由厅直属机关纪委牵头。逐级举办“集中整治”业务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熟悉政策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明确靶向目标。第一时间组织有关处室和各设区市农业部门,对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涉农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目前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涉农负担现状,排查梳理出存在的5大类13项问题,确保集中整治能够有的放矢。

  ——切实履职尽责。一是出台“三方案一手册”,即《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等侵害农民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厅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和《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政策法规工作手册》。二是加强督导抓落实,健全拓展“百名处长挂百县”工作机制,充实压实挂点处长“集中整治”四项主要任务:督促当地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督促当地农业部门依法处理或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督促当地根据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深入调研把脉问诊农村集体“三资”和农民负担问题。

  ——推进平台建设。加快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步伐,在对省级平台提档升级的基础上,督促市县抓紧本级平台建设和逐级数据接入,力争2017年5月底省-市-县全面对接联通。同时,督促各地加强培训、配齐人员,力争今年年底全面实现会计核算电算化。

  ——堵塞源头漏洞。一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上岗证管理办法,组织人员编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教程》,开展审计人员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将改革试点纳入全省科学发展绩效考核范畴,协调省级财政落实专项资金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体经济管理的积极性,努力趟出一条赋予农民充分权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驻省农业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