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办事指南
09.07.2015 16:13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事项依据 | 资料齐全、程序合法 |
办理对象 及范围 | |
办理条件 | 1、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
申办材料 | 1、厅“窗口”收取申请人申报资料并转矿管处; 2、岗位责任人审查并转有关处室会审; 3、分管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别审查、审核; 4、协管副厅长审签; 5、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 6、申请人到厅“窗口”领取准予登记通知或不予登记通知; 7、准予许可的申请人缴纳有关法定费用后领取采矿许可证。 |
办理程序 | 0791-6274436;0791-6117795 |
办理时限 | 40日 |
收费标准 | 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每平方公里、价款 |
承办机构 | 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
办理时间 地点邮编 | 江西省南昌市团结路66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邮编:330025 |
联系方式 | 0791-86717127 |
监督电话 | 0791-86717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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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2015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