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歌房里耍威风砸坏点歌屏不付帐 被告人获刑1年

14.02.2014  15:41

砸坏点歌屏 脚踢服务员 消费不付账

本是高高兴兴K歌,却上演了一场闹剧,被告人李某生因故意毁坏K歌房点歌屏,随意殴打服务员,强拿硬要等,被恩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2年6月4日晚,李某生同朱某、李某(已另案处理)等人在恩平沙湖镇某俱乐部喝酒唱歌,当天22时许,因点歌显示屏问题,朱某将其踹坏。俱乐部经理及服务员莫某伟检查后要求被告等人赔偿损失,且报了警。辖区派出所出警进行了处理,李某生等人以俱乐部服务员莫某伟报警为由,在K歌房走廊对其进行拳打脚踢。经鉴定,莫某伟身体已构成轻微伤。

同年6月5日和9日晚,被告人李某生同朱某、李某等人先后又在该俱乐部喝酒,声称以先拿酒后付款的形式消费,强拿硬要酒水,事后未付钱直接离开,两次合计共2820元未结账。同年6月13日晚,被告人李某生伙同朱某等人再次来到该俱乐部,强行要求签单消费,俱乐部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将被告李某生、朱某等人抓获。(记者陈杰 通讯员张进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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