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G354铜鼓江头至铜鼓县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
27.12.2018 20:0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铜鼓县国土资源局、铜鼓县路网建设工程项目办公室:
报来《关于G354铜鼓江头至铜鼓县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铜国土资核〔2018〕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项目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前期工作,统一项目代码2018-360900-54-01-028848,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拟建项目拟选址铜鼓县永宁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三、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约7.3390公顷,其中农用地6.7393公顷(含耕地4.1815公顷,不占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5997公顷。经审核,用地规模符合标准。
四、项目占用耕地,应足额落实耕地开垦费资金,安排补充耕地项目,做到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单位应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并将相关费用列入项目投资概算。
五、当地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安置补偿的前期工作,采取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部令第68号)的规定,本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8年12月21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7.12.2018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