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06.11.2013  16:06
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征收标准: (一)长江宜昌到湖口干流河道,每吨1.5元: (二)长江湖口以下干流河道,每吨2元。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征收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制定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