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省水利厅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20.06.2016  03:22

鉴于当前防汛工作形势,根据《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请示省防总总指挥同意,省防总决定自6月19日18时30分起由防汛Ⅳ级升级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根据《江西省水利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水利厅决定自6月19日18时30分起由防汛Ⅳ级升级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省水利厅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积极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