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另类生财王道!阿森纳教你怎么躺着赚大钱
带你学个新词:球员再转会收益获得权
如果你现在去浏览各大英国媒体的体育页面,很可能会看到“曼城第N次报价斯特林”的新闻,蓝月亮为这位不到21岁的小将开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5000万英镑转会费,却仍然没能打动利物浦,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利物浦最多只能拿到这笔转会费的75%,也就是3750万,或许这个数字还没能达到红军管理层的预期。
斯特林的转会正炒得火热
现在你可能要问,剩下的25%去哪儿了?这就引出了本文要讲的关键名词——球员再转会收益获得权。 所谓球员再转会收益获得权,其实是现代足坛转会时非常常见的一类条款,它的意思是:如果两家俱乐部在球员交易时签署了这项条款,那么买方俱乐部再出售这名球员时,卖方俱乐部将有权利获得一定的经济分成。 结合刚才的例子,按照合同规定,斯特林的老东家女王公园巡游者将成为那25%转会费的获得者。
从上文的解释中不难看出,这项条款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小的俱乐部,对于这些俱乐部而言,面对金元攻势,几乎不可能留住队内的年轻天才球员,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他们往往不会在最初的转会费上索求太多,而是将目光放长远,期望能从这名球员之后的转会上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克莱因刚刚从南安普顿转会利物浦
再举几个例子,今年夏天,利物浦从南安普顿引进克莱因,转会费为1250万英镑,其中有250万需要交付给这位英格兰国脚的前东家水晶宫;拉拉纳去年同样从南安普顿转投利物浦,2300万英镑的转会费中有575万被伯恩茅斯收入囊中;曼联名将阿什利-扬当年从维拉登陆老特拉福德,花了红魔1750万英镑,其中有250万支付给了沃特福德。水晶宫、伯恩茅斯以及沃特福德,都成为了“球员再转会收益获得权”这项条款的受益者。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夹杂在众多名不见经传的小俱乐部之中,阿森纳竟然是这项条款的最大受益者,精明的北伦敦人给其他俱乐部好好“上了一堂经济课”。在阿森纳众多运用此条款的案例中,法布雷加斯的转会无疑是最有知名度的。
阿森纳通过小法转会切尔西又赚了不少……
2011年夏天,法布雷加斯“思乡情切”,从阿森纳加盟巴萨,根据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如果法布雷加斯再次转会至除阿森纳之外的球队,阿森纳将可以获得巴萨转会收益的50%。最终,小法于去年夏天以3000万英镑的转会费驾临斯坦福桥,阿森纳在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毅然放弃收购,选择躺赚其中的560万。不过,切尔西在小法的帮助下获得联赛冠军,阿森纳是得是失,见仁见智。
枪手躺赚经典案例——大卫-本特利
如果说阿森纳宁要钱不要小法的转会选择还存在争议的话,他们在大卫-本特利的转会中可谓是大获全胜。作为阿森纳青训出品的天才小将,本特利一直没有得到温格重用,他随后转会至布莱克本。这笔交易的合约规定,一旦本特利再次转会,阿森纳将获得转会费的50%。最终,本特利于2008年以1500万英镑的身价转投热刺,阿森纳再次躺赚700万。
关于球员再转会收益获得权,还有一则趣闻不得不提。2007年,在南安普顿初出茅庐的贝尔被热刺相中,两支球队以500万英镑的转会费完成了这笔交易。同时,合同中还规定:南安普顿将拥有球员再交易时25%的转会费获得权。但是,仅仅过了一年,由于深陷经济危机,南安普顿与热刺协商后得到了300万英镑的补偿,之前的球员再转会收益获得权也随之取消。
之后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贝尔于2013年夏天以8000万英镑的天价加盟皇马,而南安普顿原本有机会获得其中的2000万……
波尔图将穆蒂尼奥和J罗打包7000万欧元卖给摩纳哥
除了趣闻,关于这项条款争议的讨论一直存在,或者说叫漏洞。有一个案例非常经典,当年波尔图从里斯本竞技以1100万欧元的转会费买入穆蒂尼奥,合约规定里斯本竞技将可以获得波尔图下次在穆蒂尼奥转会中收益的25%。2013年,波尔图以2500万欧元的价格将穆蒂尼奥卖给了摩纳哥,争议的点在于,当时与穆蒂尼奥一起打包出售给摩纳哥的J罗转会费高达4500万欧元。
纵然J罗随后大红大紫,但是对当时年仅21岁的他拍下4500万,还是需要一定的勇气和冒险精神。所以,一直有一种质疑的声音认为,波尔图和摩纳哥一起合作,在这次打包交易中故意压低了穆蒂尼奥的转会费,并将差价转移到了J罗身上,这样的目的便是减少里斯本竞技的再转会收益。
甚至还有一种非常极端的想法出现:如果波尔图以穆蒂尼奥100万欧元、J罗6900万欧元的方式将两人打包出售给摩纳哥……里斯本竞技是不是就一分钱也拿不到了?不过,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国际足联很可能会介入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