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大学生“零距离”观摩组织考试作弊案庭审

07.07.2016  04:46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参加庭审观摩的学生们进行释法说理。

第一次看到这样直观的案件审判,尤其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让人感到很震撼,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7月5日,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陈序真和他的老师同学共20多人观摩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的现场庭审。

2016年4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举行前夕,南昌某高校学生王某受他人指使,组织同学朱某、刘某为他人替考。2016年4月16日,朱某、刘某在当日上午的考试中,因身份核对异常被监考人员查获,后移至公安机关。5月25日,王某被公安机关从学校传唤到案。庭审现场,王某认罪伏法,对自己组织学生替考的行为后悔不已。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邓平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这是受理的辖区内第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与此案相关的另一起代替考试案涉及到了辖区多名高校学生。从这些案件中,检察官发现有些学校宣传不到位,部分学生还不知道替考犯罪,更不明白为什么要对替考行为及组织考试作弊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为加强以案说法、防止更多学生重蹈覆辙,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与辖区内几所高校联系,组织师生代表观摩了这起组织考试作弊案庭审。 庭审结束后,出庭检察官与参加旁听的学生代表展开了面对面的交流。“公诉人的发言,让我了解了替考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一定以此为鉴”,今年21岁的万梦洁说。“组织考试作弊用不正当手段竞争造成结果的不公正,使整个国家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受到质疑,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追责在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救济的同时,再次凸显了社会诚实信用原则。”检察官详细地向学生们进行了释法说理。(文:胡文星 邓平 图:姚卫东)

供稿:南昌高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