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云谱区:认真做好非法证据排除工作
13.08.2014 11:40
本文来源: 江西检察网
“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是否有对你们进行刑讯逼供?“这是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干警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公诉案件后提审犯罪嫌疑人所问的第一个问题。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要求如果确认属于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审查逮捕、公诉的证据使用。该院在审查逮捕、公诉的过程中,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法定程序、未在规定产所询问、讯问以及有侵害犯罪嫌疑人人身民主权利行为取得的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一律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同时,该院侦查监督部门还主动深入辖区派出所,协助辖区派出所建立和健全取证以及固定证据的方式和方法,向辖区派出所阐明严格依法取证的意义以及违法取证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使非法证据杜绝在最初端。
此外,该院还通过法制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的方式,将《刑事诉讼法》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广泛告知辖区群众,使群众能够知法、守法,积极主动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共13次在审查逮捕、公诉过程中对于公安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本文来源: 江西检察网
13.08.2014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