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未能提交关键证据 刘健转会纠纷仍存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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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青岛中能俱乐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封致恒大俱乐部的公开信,并要求中国足协反仲裁恒大俱乐部。但令人不解的是,青岛中能俱乐部至今未向中国足协提交他们所说的那份与刘健签约至2017年1月1日的合同原件。
刘健与青岛中能俱乐部之间的工作合同及转会注册争议目前已进入仲裁阶段。在刘健提交了申请仲裁的材料后,中能俱乐部也应要求提交了一些资料,并提出要反仲裁恒大俱乐部。
在这桩转会纠纷中,中能俱乐部所言的那份与刘健签约至2017年1月1日的合同,无疑是此案的关键所在。刘健此前表示,自己已认真看过那份所谓的“续约合同”,疑点很多,“这份合同第一页就盗印了我的签名,除了第一页和我从中国足协拿到的那份合同不一样外,剩下几页都一模一样,连双方的签名甚至签名距离都一模一样,我相信很容易就可以辨别真伪”。对于刘健提出的这些疑点,青岛中能俱乐部至今没有给予回应。
如果那份合同是真的,那么,刘健就是中能的球员,他无法自由转会,恒大也不能未经中能俱乐部允许就私下接触刘健;反之,刘健就能自由转会,恒大接洽刘健并不违规。
令人疑惑的是,在青岛中能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递交的反仲裁资料中,所有的文件竟然都只是复印件,包括那份“到2017年1月1日到期”的合同。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认为,复印件无法让仲裁委员会及外部专家通过技术鉴定来辨别真伪,对整个仲裁没有任何意义。据悉,恒大俱乐部律师已就此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去函,要求中能方面提交此份“2017年1月1日到期”的合同原件,但中能至今没能提供。
此前,青岛中能俱乐部表示,之所以那份“到2017年1月1日到期”的合同没有及时在中国足协备案,是因为“足协规定存在一个漏洞,我们与刘健是10月份续约的合同,按照足协规定,这份合同要在来年、即2014年俱乐部注册时才能在足协备案。因此,现在大家看到的、在足协备案的合同是旧合同”。但如今已进入2014年,中能俱乐部至今也没有在中国足协备案这份“到2017年1月1日到期”的合同。
恒大俱乐部认为,从保护球员角度出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目前应为刘健办理临时转会证明,允许其代表新俱乐部参赛,直至仲裁结果出炉。
羊城晚报记者 林本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