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取消20项行政事业收费

11.10.2013  11:50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我省决定取消一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记者10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从1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将统一取消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据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另外,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或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下月起取消的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滩地场地固定岸线(坡)使用费

  2.测量标志维护费

  3.种犬资格证书工本费

  4.警犬血统证书工本费

  5.准予繁殖犬资格证书工本费

  6.警犬DNA鉴定费

  7.财政票据领购证工本费

  8.干部医疗保健证工本费

  9.乡村医生执业考试考务费

  10.有线电视统一供片节目收费

  11.节目复制工本费

  12.新闻出版岗位培训费

  13.密码干部专业岗位培训收费

  14.社科院研究生班收费

  15.机构编制管理证工本费

  16.高等院校毕业生派遣证收费

  17.投资评审费

  18.证照费(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本费,公务员登记表、任命书工本费,人事软件工本费,江西省人才培训信息卡、培训手册工本费)

  1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费用由财政支付,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0.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工本费

  (左阳天)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