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和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共同研究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

17.07.2014  13:37
  为贯彻落实好6月26日在省检察院召开的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座谈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交通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力求达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会同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反复磋商,认真研究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如何开展专项预防工作。   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300多公里,并计划在2016年底达到6000公里。今年下半年预计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就高达13个,任务特别繁重。高速公路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但近些年来,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一部分管理干部没有经受住诱惑,出现了职务犯罪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针对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会同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专题研究了高速公路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双方认为,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一方面要对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预防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做到警钟常鸣,另一方面还要根据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投资额大、施工任务重、工程周期长的特点,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在提高交通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效果上下功夫。   双方同意,在交通运输厅前期研究部署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省检察院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部署,共同开展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和专项预防工作,检察院派专项预防人员参与,及时发现职务犯罪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防控点,提出具体防控建议,协助完善防范制度,堵塞漏洞。通过项目巡察和专项预防,努力增强参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廉洁意识,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保障目前在建和计划开建的各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廉洁、高效,同时,真正起到保护干部的目的。(驻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