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产品食品药品纳入追溯范围 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四大重点领域加快建立追溯体系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
《方案》提出,运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平台,推动我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信息平台。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原则,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品一标”企业,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逐步扩大到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选择蔬菜、生猪、家禽和淡水产品等4类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追溯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
我市将围绕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预包装白酒、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等试点品种,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同时,我市将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建立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政府建立追溯制度、企业建立追溯体系,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药品生产经营信息的工作原则,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农业生产资料方面,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建立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实施全程追溯管理。
产品追溯体系纳入政府考核
《方案》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采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业要发挥供应链枢纽作用,带动生产企业共同打造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电子商务企业要与线下企业紧密融合,建设基于统一编码技术、线上线下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外贸企业要兼顾国内外市场需求,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信息化追溯体系。
我市将把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与运行指标纳入县区(开发区、新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等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县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市、县两级财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整合统筹相关资金,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运行保障机制。南昌晚报全媒体记者 高小茜 实习生 郭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