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的通知

02.09.2015  02:55

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餐饮食品安全,保证广大师生饮食健康,根据2015年“护校行动”工作方案,经省局批准,将于近期组织全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开展飞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飞行检查为9月14日—19日。

    二、检查准备

(一)人员组成。此次飞行检查抽调33名同志参加,组成11个飞行检查组,每组3名监督员。设区市局各推荐3名监督员参加省局飞行检查组(其中,2名外派赴其他设区市执行任务,1名留当地参与对本地区检查任务),推荐人员名单请于9月7日前报省局餐饮处。

拟推荐监督员基本要求: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吃苦耐劳、廉洁自律。

(二)检查对象。此次共检查112所学校食堂,每个设区市检查10家,樟树市检查2家。包括:设区市所在地的城区学校4家(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和集体配送餐饮单位各1家),设区市下辖的2个县各检查3家(每个县各检查城区学校1家、幼托机1家,乡镇学校1家)。省直管试点县(市)纳入本设区市的范围,由设区市局统一考虑,樟树市城区和乡镇各1家。

9月10日前,设区市局各上报20家、樟树市上报4家候选迎检单位至省局餐饮处。飞行检查原则上从候选单位中选定被检查单位,如工作需要的,可临时另行指定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集体配送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是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规定;

1.是否持有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项目经营;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岗位责任是否到位,是否推行“洁厨亮灶”和信息公开,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晨检制度落实情况;

4.流程布局是否合理且不交叉污染;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状况良好、满足要求;

5.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面粉、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票证索取、台帐记录是否齐全;

6.食品加工是否违禁超限、非法添加,使用亚硝酸盐和有毒有害原料;

7.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

四、检查安排

(一)检查方法

飞行检查由省局组织,采取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时间5-6天。

(二)检查人员集中和培训

抽调的飞行检查监督员(留本地参与飞行检查的除外),于9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前到南昌市东城宾馆(青山湖区京东大道777号)报到、分组、培训,并受领任务。 9月14日下午,各小组前往任务区会合并开展检查。

(三)飞行检查督查

省局和省教育厅适时成立检查督查组,对飞行检查组情况跟踪督查,掌握各飞行检查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要求

1、现场检查。应遵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重点排查违规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问题,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记录》,作为行政处理材料。

2、结果处理。检查结束后,迅速向省局报告违法线索,将执法文书、飞行检查记录表复印件和检查报告及差旅费票据邮寄省局。检查执法材料原件移送属地监管部门,并反馈有关违法行为和严重风险隐患问题。各地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按时上报处置结果。省局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久拖不决的案件,省局将酌情协调处理。此次飞行检查情况和处罚整改情况将予以通报。

五、检查保障

1、执法保障。抽派的监督员自行携带执法证件、服装,属地监管部门要为检查组提供执法文书、快检装备、取证设备、交通车辆等工作便利条件。督查组自行安排交通方式。

2、经费保障。飞行检查费用列入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经费支出。检查组和督查组的食宿和差旅费参照省局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执行,食宿、差旅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六、有关要求

1、思想重视,全力配合。各地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上下联动,通力合作,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飞行检查组,全力配合做好飞行检查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能。

2、严肃认真,规范执法。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问题,仔细查找违法案件线索。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检查纪律,规范检查行为。

3、廉洁自律,严守纪律。检查组成员的食宿标准要严格遵照差旅费管理规定,要严格遵守省局工作人员“六条禁令”、执行公务“十不准”要求,不得借检查之机大吃大喝、公款宴请,不得收受监管对象和其他单位的礼品礼金。要严守工作纪律,未经省局同意,不得泄露飞行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联系人:凌敏峰电话:18970871517传真:88158056 QQ:754878069

附件:1、推荐上报飞行检查监督员表

2、推荐上报候选检查单位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属性公开:主动公开)

       

 

 

 

 

 

附件1:

推荐上报飞行检查监督员表

姓名

性别

单位职务

联系方式

执法年限

 

 

 

 

 

 

 

 

 

 

 

 

附件2:

 

推荐上报候选检查单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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