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想去香港看女儿 需要母女关系证明谁给开?

25.11.2015  17:17
原标题:母亲想去香港看女儿 需要母女关系证明谁给开?

公证处说必须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信;社区说我们证明不了,也不让开;派出所说关系类的证明都不让开具了。想要到香港看望女儿的刘女士,被卡在一纸亲属关系证明上。“让我去调档案也行,让我多跑跑腿也可。但谁能告诉我,亲属关系证明到底谁能给开?”刘女士无奈地说。

母亲想去探亲,被要求先证明关系

刘女士的女儿在香港工作并定居,每年春节时候她都会回到国内和家人团聚。由于工作繁忙,今年刘女士的女儿提议让父母到香港一起过年。在办理赴港材料时,刘女士被要求提供她和女儿是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几年前,刘女士前去探望女儿时,也被要求提供类似证明,当时她带着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很容易地就办理了证明。可今年,她再次来到派出所,却被告知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的18种证明中,其中就包括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她,“上级有要求,这个证明不让开了。要开你得去公证处公证。

公证处:得先有“亲属关系证明”的证明

思女心切的刘女士按照民警的指示,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查看她递上来的文件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递给她一张“亲属关系证明”空白文件,让她填写并找相关部门盖章。刘女士介绍,公证处说得先有其他部门证明了母女关系,公证处才能进行公证。

刘女士解释说,早年女儿移居香港,户口也从家里迁出。以前旧的户口簿上有女儿户籍迁出页,可以证明母女关系。可前几年家里换了新的户口簿,上面没有关于女儿的信息。公证处说,他们查询不了户籍不在一起的亲属关系,得由当事人的单位、所在社区或辖区派出所先出具一个证明,公证处才能进行公证。

前后跑了一个月,都说开不了

刘女士退休多年,当年工作的单位已经解体找不到了,她只得拿着“亲属关系证明”信,继续到社区和派出所开证明。

可派出所说上级有要求,亲属关系证明不能开;社区说,他们只能开居住证明,无法核实亲属关系,没法开具。就这样,刘女士在几个部门之间跑了近一个月时间,证明、证明信哪个也没开出来。

本打算入冬就去香港看女儿的,家里的暖气费都没交。没想到办手续这么麻烦,跑来跑去到现在一点进展都没有。”刘女士说,自己是癌症患者,身体不好,女儿在外地工作,合家团聚的时间本来就不多,时间就这么一点点被耽搁着。

律师:出生证明等为法律效力文书

记者就刘女儿遭遇的事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作为法律效益文书,同样可以用于证明母女关系。

可刘女士介绍,女儿出生时她正下乡插队,当地未给开具出生医学证明。而且,女儿出生于1973年,不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就无从谈起。至于户口簿,前面已经说到了,旧的户口簿上有女儿迁入、迁出的证明,而换新后,户口簿上根本没有女儿的信息。

就这样,刘女士陷入了“想去看女儿得证明母女关系——证明母女关系得公证——公证得有母女关系证明信——没有部门开具母女关系证明信”的死循环。

针对刘女士的情况,有市民提出,派出所应该本着为群众服务的原则,为其特事特办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信。也有人表示,既然公证处出具不了关系证明,又为啥要求派出所出具证明信再由他们公证收取公证费用呢?

刘女士何时能够证明和女儿的母女关系?何时才能踏上探亲的旅程?本报还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