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段高速公路七公里收费十元引质疑

13.04.2015  14:28
原标题:江西一段高速公路七公里收费十元引质疑

调查动机

高速公路收费站迁移,两个收费站之间的公路里程缩短,而收费标准却没有随之变化。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段7公里的高速公路,收费10元。在市民普遍“喊贵”的同时,公路沿线的经济发展也受到影响。

7公里收10元,太贵了!”不久前,江西省南昌市政协委员万田江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下调昌樟高速昌西南收费站至生米收费站的收费标准,这一提案再次引发公众对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关注。

据了解,因昌西南收费站南移,昌西南收费站与生米收费站点之间的高速公路里程缩短了,但收费标准仍按原审批文件执行,没有作出调整。对此,市民多有不满。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城市发展扩张,一些高速公路收费站出现迁移已成为常态。然而,收费站迁移后,收费标准却没有变化。市民质疑收费不公平、不合理的声音从未间断。

7公里收10元

市民喊贵经济受影响

2007年1月16日,为扩大城市规模,减轻过境交通压力,南昌市政府规划投建的西外环高速公路正式通车。

西外环高速公路将昌九高速和昌樟高速相互连接。2006年12月7日,江西省政府对此专门召开协调会,撤消了昌九高速蛟桥收费站和昌九高速雷公坳收费站,将原舍里甲收费站北移8.9公里至乐化镇枫林设立昌北收费站,将昌樟高速原省庄收费站南移12.9公里至生米镇长岗设立昌西南收费站,两收费站产权归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并交由该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

收费站外移,原批准的收费期限、收票标准保持不变。此后,进站往返的市民开始对昌樟高速从昌西南收费站到生米收费站7公里收费10元的过路费产生质疑。

只要不进昌西南收费站,从昌北收费站到昌西南收费站这一段(取名“枫生高速”)免费通行,且有多个路口开放,给市民通行带来了方便。但只要进入昌西南收费站,再从生米收费站出高速就要收费10元。有市民认为,这意味着,让经过昌西南收费站到生米收费站这7公里路程的车辆,承担了枫生高速路段的通行费,“如此收费太不公平”。

车辆每次来回要花去20元,一年下来要花几十万元的通行费,还不如自己花钱另修一条路。”生米镇一搅拌站负责人向记者倒苦水,从昌西南收费站进入生米镇本是最快且最好走的路,搅拌站的车辆多、来回运料趟数也频繁,7公里收取10元不划算,只好自费修路选择绕行。

如此收费,除市民不愿买单之外,对生米收费站出口的流湖、厚田两个乡镇的经济发展也造成直接影响。

7公里10元的通行费还“吓跑”过有意来投资的客商。流湖乡政府办公室主任邹选兵告诉记者,曾经有一家农林企业计划到该镇建厂,但考虑到过路费导致运输成本过高,无奈打消了念头。

邹选兵透露,流湖乡政府曾多次与高速公路部门交涉,希望能协商收费问题,但都没有结果。“高速公路就这么点距离,收10元钱大家都很难接受”。

厚田乡的村民对这笔通行费也“喊贵”。厚田乡政府办主任邹龙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整个厚田乡车辆约900辆,从事营运的车辆就有200多辆,所有车辆每年的通行费要花去100多万元。

我们这里的大棚蔬菜种植大户,每天凌晨都要把菜运到南昌市区的蔬菜批发市场,每天来回的过路费让不少种植户头疼不已。”邹龙德说。

新建县一名不愿具名的干部表示:“金燕国际温泉城、厚田沙漠这两个旅游点都在枫生高速公路旁,7公里10元的通行费同样制约了旅游项目的竞争力。

按照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一类车通行费标准为每公里0.45元,但无论是之前的政协委员提案还是当地政府交涉,这段7公里长的高速公路,10元的过路费一直岿然不动。”这名干部说。

收费单位

不合理收费”是“误解

3月22日,记者驱车进入昌西南收费站,领卡后行驶约10分钟,到达生米收费站,里程表上显示行程约7公里。记者听到语音提示“通行费10元”后,向收费员提出质疑:7公里路程为什么收费这么高?这名收费员不愿作答。

据了解,2012年8月,枫生高速公路的交通管辖权移交南昌市,枫生高速也随之改为枫生城市快速路。

记者询问:枫生高速2012年8月已移交至南昌市,成为城市快速路,为什么还要按高速公路标准收费?这名收费员回复:“我们只是执行单位,具体标准要问上级部门。

既然收费站迁移后缩短了站点距离,为何收费标准不下降呢?记者来到赣粤高速公路公司采访。该公司收费部经理孙力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江西省政府2006年《关于南昌西外环高速公路与赣粤高速公路体制利益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和一份江西省发改委、交通厅、财政厅当年联合批准的收费文件,这些文件显示,10元通行费是将长堎互通到昌西南收费站的16公里算进了计费里程。

收费站迁移,里程起始点并未发生变化,不能按两收费站之间的距离进行计费,‘7公里收10元过路费不合理’是市民的一种误解。”孙力解释说,“收费站南移之后,这12.9公里路程变成开放性通行,我们没有收取通行费,实际上这是赣粤高速作出的让利。

针对该收费站点迁移之后,收费标准是否需要重新向物价部门核批这一问题,孙力表示,“起始里程没有变化不需要再报批”。就这一问题,记者多次向江西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预约咨询未果。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隶属赣粤高速的昌北机场高速,4年前也被南昌市另一政协委员提案质疑“9公里收15元是天价收费”。该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南昌市政府向江西省政府申请降低收费标准,当年即被批准调整下降至5元。

原先,北移后的南昌北收费站到机场收费站距离只有9公里,收费却高达15元,超过收费标准250%。为了满足15元的标准,收费单位在电脑里面设定了一个虚拟里程数,从已被拆除的舍里甲收费站开始计算,到机场站距离变成16公里。

昌北机场高速由两个不同的投资主体建设,分别是赣粤高速和江西省交通厅。从舍里甲到老机场收费站11.83公里属于赣粤高速的投资项目,属于经营性公路,收费5元;而从老机场站(已被拆除)至新机场站出口的4.17公里属于江西省交通厅,收费10元,赣粤高速为交通厅代收通行费,整段路程15元。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年,为了让短短的机场路能够合法收费,江西省发改委、交通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批准了这段“特权路”。

昌北机场高速与枫生高速的不合理收费如出一辙,既然昌北机场高速的收费可以下降,那么枫生高速的收费标准为何不能随之下调呢?”万田江对自己的提案充满期望。

专家说法

如何定价考验公共服务态度

公里数短,收费过高”,类似的因收费站迁移而收费标准不变问题,在各地时有发生。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进光表示,高速公路本身是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有关部门在确定收费标准和价格时,既要考虑高速公路投资主体(企业)的经济利益,更要关注高速公路的公共性、公益性,关注如何让高速公路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方便百姓交通出行。同时,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既然收费站已经外迁,则其收费计算的里程也应随之进行调整。原来的收费依据或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并不能成为其继续收费的法律依据。

这看起来是收费站外迁收费标准是否应随之改变的问题,但更多地反映出政府有关部门能否真正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角度来解决公共性问题的态度和能力问题。”熊进光认为。 □记者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