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修订意见的通知

09.05.2015  02:03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49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进口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3】34号),经商有关部门,我厅拟对《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此次修订应立足省内生产需求,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支持重点发展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对推进创业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积极作用。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有关进口企业(见附件1,仅供参考),指导企业对照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附件4)和《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附件5)进行比对,提出新增、修改、删除意见,并认真填写《新增目录建议表》(附件2)、《修改目录建议表》(附件3)。

  (二)建议新增的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请列明技术名称、技术标准要求、技术内容描述等,务求准确;

  (三)建议新增的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请明确相应的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商品技术规格、参数、商品功能描述;

  (四)建议新增的鼓励重点发展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应注明归属产业名称、研发生产项目名称、产品名称等;                                                                                                                      

  (五)新增、修改目录建议表,需逐项填写,尤其是填报人、联系电话。

  (六)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收集企业提交的新增目录建议表、修改目录建议表(电子版)后,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反馈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以便形成不重复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我省独特的《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5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宇

  电  话:0791-8624634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  件:1. 有关进口企业名单(仅供参考)

       2.《新增目录建议表

       3.《修改目录建议表

       4.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

       5.《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 ( 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