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成功破获一起重大贩毒案
06.03.2015 18:20
本文来源: 公安厅
近日,龙南县公安局多警种联合作战,成功破获一起重大贩毒案,缴获毒品100.96克及用于配置毒品的底粉300.12克。 2月27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获悉一条重要线索:贩毒嫌疑人彭某(男,40岁,龙南镇人)将于近日租车到广州购买毒品,然后再回到龙南贩卖。接报后,政委钟思全指示分管禁毒工作副局长曾宪荣抽调禁毒、刑侦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立即开展调查。 3月3日下午,专案组民警经工作获悉,贩毒嫌疑人彭某可能从105国道前往广州购买毒品。获悉这一情况后,该局立即召集禁毒、刑侦、武装巡逻队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鉴于毒贩所购毒品数量大,可能会亡命逃窜,甚至可能驾车伤害现场缉捕民警,钟思全再三要求,必须将犯罪嫌疑人“人车俱获”、“人货俱获”,并确保民警自身安全。 当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对从广州回龙南的全部可能性线路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与赣粤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及高速交警预先沟通联系,现场选取抓捕地点。 3月4日凌晨,嫌疑人彭某租乘的车辆进入广东省广河(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专案组经排除确定其必从江西与广东的省界收费站返回龙南,这是最佳的抓捕地点。25名抓捕民警立即驱车赶到省界收费站,并在收费站和高速交警的配合下,布置好抓捕现场,只等犯罪嫌疑人落网。凌晨4时15分,彭某租乘的车辆从广东方向缓缓进入省界收费站时,抓捕民警立即授意收费员延缓前车放行时间,并同时从不同方向靠近嫌疑车辆,将睡梦中的彭某及司机魏某(男,36岁,龙南县龙南镇人)一同抓获。民警当场在其车上查获一个纸盒,内有毒品“海洛因”80.39克、“冰毒”20.57克各一包,在一个抱枕内还查获一大袋用于配置“海洛因”的底粉300.12克。 经审查,彭某、魏某如实供述为获取高额利润从广州购买毒品“海洛因”和“冰毒”,准备回龙南分包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的犯罪事实。 目前,彭某、魏某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6.03.2015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