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若干意见》成就的赣州三年

14.07.2015  11:25

  新貌

  三年,是检验一个政策成效的合适期限。

  三年前的6月28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份在习亲自批示之下出台的文件,如今到了检验效果的时候。

  《若干意见》出台后,赣州曾承诺“三年大变样”,言犹在耳。

  建设

  暴雨的检验

  关于赣州的发展成就,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检验来自今年5月,赣州了历史罕见的特大,局部地区雨量、水位达三百年一遇,在一些重灾乡镇,不少房屋浸泡在2米以上的洪水中。洪水在这个人口近千万的城市,与其他地方相比,有着特殊之处。

  在任何一个城市,突如其来的暴雨最多能检验下水道是否合格,在赣州如何就能检验一份政策文件?

  这事要从80多年前说起。在瑞金,在兴国,在赣州的许多地方,当年这里的“老表”——也就是江言里的老百姓,住在土坯房里,在艰辛的日子里,对中央苏区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这是许多人都熟悉的历史。 江西新闻网 但很多人不熟悉的是,直到几年前,很多“老表”还住在80多年前的老房子里,或者与那时的房子无异的破旧土坯房。洪水一旦到来,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国家减灾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在防灾现场不由得感慨,“持续几年的土坯房,是一件了不起的事”,“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个声势浩大的土坯房工程,正是《若干意见》出台之后开始实施的。2012年至今,赣州69.5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获得,许多住了一辈子破房子的农民,住上了二层小楼。

  海外版记者去赣州采访时,走访过许多土坯房,也看到了新的房子。无论是来自山里的,还是漂在水上的,无论是穷困的,还是孤独的,那些“老表”,在他们的新房子里,脸上挂着由衷的笑容。

  而这只是这三年,赣州故事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