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赌气 二百和解

11.10.2014  11:10

2014年10月10日20时许,酒后驾驶电动车的邓某来到吉安市文山步行街购物。当他将车停放在停车场时,收费员尹某向其收取一元钱的停车费。邓某借着酒劲反问尹某:“我也要交停车费吗?”边说边走,被尹某拦住。一怒之下,邓某朝尹某大腿踢了两脚导致尹某跌在地上。这时候正值步行街人流高峰,没一会儿就里三层外三层站满了围观的群众,邓某见状丢弃电动车逃离了现场。尹某立即报警,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将电动车暂扣并立即开展调查。

通过对周边群众的调查了解,值班民警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通过电动车牌照信息找到邓某,并对邓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使邓某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和打人的严重后果。邓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积极主动请求得到尹某的谅解,并主动提出赔偿尹某二百元钱医药费,尹某也谅解了邓某,最后双方和谐地离开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