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特殊的“考试”
记者 魏 星 见习记者 陈斌华
7月25日上午,京西宾馆九楼会议室里座无虚席,一场特殊的“考试”正通过电视和网络同步现场直播。“考官”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考生”是省政府副省长和省政府六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也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民生问题进行专题询问。
“去年7月,国务院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区逐步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但各地城中村农民住房情况十分复杂,群众诉求较高。虽然各地采取了一些办法,但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易导致旧城中村改造后又出现新城中村,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门有何考虑?”会场上,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东有首先举手发问。
对此,省住建厅厅长陈平回答:“我省将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坚持规划先行,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改造项目,在审批和资金上不予支持,多方入手防止新城中村的出现。”
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拆迁工作是难点。对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关注,省住建厅副厅长高浪表示,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同类地段购买同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南昌市货币补偿补助加奖励最高可获得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40%。对选择实物安置的,尽可能就地就近安置,同类地段实行征一还一不找差价,对被征收人拆迁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
安置小区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如何,是群众关心的热点,自然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肖亻毛根发问: “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重、涉及面广,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省国土厅副厅长陈祥云回答:“我省将坚持以商品房标准来建设安置小区,对工程实行质量验收三个‘百分之百’,按照有利于群众就业、就读、就医的标准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江西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旧土坯房应改尽改有多少?”“资金如何筹措,民间资本进入有什么门槛?”“对于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旧土坯房认定标准又是什么?”……省人大代表刘锡秋一口气提出了19个问题。省政府有关厅局负责人一一作了回答。
问得尖锐,答得坦诚。会议厅里你来我往,气氛热烈,专题询问直到11时30分才结束。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知情权的方式之一。通过联组审议,不仅能够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府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有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也能够使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当面听取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