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姑嫂 连打两官司

16.10.2014  19:39

  两年前,六合60岁的徐某患病去世。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一直是妹妹徐小慧带他去医院治病,并且为他送终。他刚去世,徐小慧和她的嫂子就为徐某身后的一处房产和12万元的保险金争了起来。小姑子声称有哥哥遗嘱为证,而嫂子则认为自己才是法定继承人。依证据,法院支持小姑子诉请后,嫂子又以其未将丈夫死讯告诉自己为由,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直到日前六合法院才最终平息姑嫂之间的纷争。

  哥哥去世前,立遗嘱把财产给了妹妹

  15年前,徐某与刘某登记结婚,不过两人都是二婚,几年后两人感情越来越不好后干脆分居了。2011年8月,已经60岁出头的徐某发病,便前往在上海的妹妹徐小慧那儿。在这期间一直由妹妹带他看病、照顾他,因为与妻子感情不好,他故意没有通知刘某。但2011年年底,他还是去世了,徐小慧又负责处理了哥哥的后事。徐小慧说,为了哥哥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她总共花了6万多元。

  不过哥哥对她也算信任有加。事后,徐某曾投保的保险公司记录显示,他刚去上海的那一天,他申请把身故受益人变更为徐小慧。所以他去世后,妹妹就领到了12万元的保险金。此外,在上海住院期间,徐某还从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找来两名律师,在他们的见证下立下遗嘱。遗嘱中称,将六合区一处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全部由妹妹继承。遗嘱立完后,徐小慧在见证人面前承诺,哥哥生老病死产生的费用,除了其子女自愿承担的以外,都由徐小慧负责。

  嫂子抗议:我才是法定继承人

  在这个过程中,徐某的法定妻子刘某并不知情。当她知道丈夫死后,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小姑子,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但小姑子认为是自己的合法所得不堪其扰,起诉到六合法院,请求顺利继承哥哥的产权份额。

  法庭上徐小慧提交了哥哥的遗嘱,但刘某并不认可,认为这是伪造的。此外,她要求小姑子退还丈夫生前投保的保险金12万元。六合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在去世前立的遗嘱,有两名见证人在场,并有现场录音录像资料可印证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所以遗嘱是有效的,徐小慧可按遗嘱分得房屋产权份额的74%。承办此案的王法官跟记者解释,这74%是这样算出来的:该处房产购买时花的钱,属于徐某个人财产的为48%,那剩下的52%中有一半即26%属于刘某。

  一案刚平一案又起,嫂子再诉小姑子侵权

  原本关于姑嫂遗产争夺案已经尘埃落定了,但仅2个月后,嫂子刘某又把小姑子告上六合法院,理由是小姑子一直阻止自己与丈夫徐某接触,连丈夫去世也不告诉自己。“侵害了我的探视权、扶助权和安葬权”,刘某要求小姑子赔偿她去上海取证的602元。她的诉求得到了六合法院的支持。“夫妻之间有互相探望、扶助的权利和义务。当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有权知晓情况并参与其善后处理事宜”。王法官解释,徐小慧作为潜在的继承人,在知道哥哥死亡时有义务通知其他继承人。但她不仅未将徐某去世的消息通知刘某,反而阻挠她了解情况,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关侵权责任。

  通讯员 六妍

  扬子晚报记者 陈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