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购药收据蕴含的信息

01.03.2014  13:43

这些年,国内医患矛盾突出、红包乱象丛生,似乎成了人们包括旅居海外人士的刻板印象,在国外走亲访友时,大家也常有议论。听一位移居加拿大多年、刚动了大手术出院的老上海感慨:“国内看病行(hang)送红包,这里想送红包也送不进”,大有亏得没在上海开刀的那种庆幸。我不知道异国的医务界有着怎样的廉洁从医法规制度,也无力去调研,但患者的亲历或许能见斑窥豹吧。而近日在多伦多见到药店开出的一张收据,倒让我有机会见微知著,窥探其背后的制度。

朋友患病,按规矩先去看家庭医生,拿到处方后去药店买药,药店开出的收据,三厘米见方,却信息密集,从上而下依次清晰地显示:药店的店名、地址、电话号码;配药日期;购药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所购药品及其编号;开出处方的医生之头衔与姓名……最令我惊讶的是竟还明白无误地注明此药的成本价、经销费用,以及相加后的总价格。

一次求医问药、一张薄薄收据、一应俱全的信息,我读出的是蕴含其间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医药完全分离的体制;家庭医生责任制;医药商店的管理体系;药品经销、出售的成本、费用核算等信息的公开制度;药品配售、服用环节的差错预防与纠错机制;药品市场的精细化管理系统和操作规范……可以想见,若无制度的支撑,一张收据上何必显示那么多信息?

很显然,和这样“小而全”的收据链接的,是庞大的医疗医药体系及其数据库严丝合缝、一丝不苟的运作。于是医院的敛财、医生的贪婪、药商的行贿、患者的愁苦,便既无空间,也无必要了。而如若没有科学的顶层设计、系统的制度安排,这一切便无从谈起,更难以施行。

看到这张购药收据时,正好听说国家卫生计生委推出一项新规,自5月1日起,患者住进二级以上医院24小时之内,将收到一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署,共同承诺。不少人担心其起不到什么效果。患者向医护人员送红包的现象,由来已久,却犹如久治不愈的毒瘤,难以根除的霉菌,顽固地存在于现实中。以组织纪律管束制约,以“商业受贿”定性论处,都曾大造声势,广而告之,却都收效甚微,令人纠结而无奈,似乎成了一个解不开、理还乱的死结。如今祈求一纸协议破解这个老大难,靠得住吗?缺乏有效的制度、长效的机制,禁得了吗?邓小平和习近平都曾再三强调。“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道德上的劝诫、教化、约束,固然有一定作用,而强化治本的顶层设计、健全的制度安排才是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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