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村书记主任共同骗取征地补偿款被判刑

28.01.2014  16:40

人民网南昌1月28日电(记者秦海峰)日前,记者获悉,江西上犹县黄埠镇上丰村原党支部书记王诗平与时任村委会主任蓝光财在上犹县工业园征地拆迁中,利用工作便利骗取征地补偿款5.3万余元私分,近日被上犹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五年。

经查,2011年4月,时任江西上犹县黄埠镇上丰村党支部书记王诗平与时任村委会主任蓝光财利用协助县工业园征地拆迁工作便利,通过虚报水田面积等方式骗取征地补偿款53673元私分。王诗平分得28673元,蓝光财分得25000元。案发后,二人将赃款全部退清,但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王诗平、蓝光财二人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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