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发委:
为更好地完善全省旅游新闻报送制度,提高旅游新闻报道质量,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工作,我委将对各地报送微信信息工作实施奖励,并建立全省旅游信息工作联络网,具体如下:
一、试行微信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为鼓励各地市旅发委、县(区)旅游局、全体联络员报送微信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江西风景独好”平台的来稿渠道,提高推文质量和信息质量,经研究,我委将从2016年6月1日起试行《“江西风景独好”联络员微信报送信息奖励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加强分类信息报送工作
国家旅游局、省新闻办等部门单位对我省旅游业发展非常重视,为我省旅游新闻宣传提供了多个传播平台。请各地要善于借势宣传,将本辖区内的重要旅游事件、旅游业发展新成果和涉突发性重要情况及应对措施等具有较高新闻价值和宣传亮点的信息,及时报送省旅发委新闻中心,我委将从中选取信息报送各重大平台。
(一)报送内容
1. 每日重要信息报送:当天发生的地方重要旅游事件,请于当天下午16时前报送,报送邮件主题为:#每日报送#+设区市+景区+标题。
2. 主题活动信息报送:近期策划组织的地方重要旅游活动、旅游业发展的新变化等,报送时间与供媒体首发时间一致,报送邮件主题为:#主题报送#+设区市+景区+标题。
3. 媒体已发信息:已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发布的重要旅游信息,报送时间为媒体已发布的24小时内,报送邮件主题:#媒体稿件#+设区市+景区+标题。
4. 旅游专稿:反映地方旅游业发展的专题稿件、旅游研究论文等,报送邮件主题为:#旅游专稿#+设区市+景区+标题。
以上信息报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素材,均报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特别重大信息请及时电话通知省旅发委新闻中心工作人员。
(二)报送程序
各地根据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将旅游新闻信息按照规定格式编辑,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内容请采用附件形式发送。省旅发委新闻中心汇总审核后,在省旅发委官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以及社会媒体发布,并结合社会需求,视情况组织江西主流媒体开展专题采访。
三、建立信息报送通讯录
为更好地沟通和互相交流,我委将重新收集和整理各地市场口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通讯录,请各地上报信息:
(一)各旅发委市场口分管领导、科室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二)本辖区内纳入微信公众号排行榜的各县(区)、景区、旅行社、酒店负责微信工作的编辑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三);
以上人员名单请于6月15日前发送至省旅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省旅发委新闻中心联系方式
曾旗0791-86221132、周梦琪0791-8621302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江西风景独好”联络员微信报送信息奖励办法.doc
2. 2016年各设区市旅发委市场口通讯信息登记表(2016.06).doc
3. 各设区市旅游微信信息报送联络员信息表(2016.06).doc
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