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辉:保护儿童安全可以“高大上”

04.03.2014  10:31

  2013年全国共有125起媒体报道的性侵女童案例,平均每3天就有一起曝光案例,受害者8-14岁居多。今天开幕的全国政协会议上,3位政协委员将提建议,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落实四部委意见,出台权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完善立法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等。(3月3日《新京报》)

  笔者从网上了解,即便是2013年发生了这么多起,如此轰动的儿童性侵犯案件,还有61%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45%的老师从没有对学生开展过性教育,64%的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

  大多数国人有“谈性色变”的传统特点,在公共场合谈论与“”相关的事情,会下意识认为是“羞耻”、“污秽”、“下作”,又觉得孩子还小不会理解没必要教导,再加上没有相关的硬性规定,对儿童性教育、性保护就不会太重视,家长便不解释不教育视为洪水猛兽,学校亦不重视不教授以至高高挂起。但这种理解偏差和思维死点,给那些内心阴暗思想龌龊者提供了太多温床,给太多天真活泼的儿童带去了一生都无法愈合的创伤,而2014刚刚开始,为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应强力规范保护儿童安全的措施。

  保护儿童安全可以在教育方面高压、高层、高效一点。儿童安全教育应该给学校教师方面提高压力,该教育一旦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不教授就得受惩罚;而且要提高被教授的层面,老师和家长都不能少,谁拉下谁负责;该教育要划分档次并进行正规考核,并长期教授,以提高其效果,必须做到儿童能理解表述、家长能提醒保护、老师能教导帮助。

  保护儿童安全可以在推广方面大动作、大范围、大手笔一点。保护儿童安全可以像全民健身那样推广,网络、报纸、电视、广播;学校、单位、小区、站台;照片、动画、歌曲、警句;书本、杂志、宣传单,力争全方位无死角,人人处处都能接受、学习、教导、防范,“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推广再大也不大。

  保护儿童安全可以在惩处方面上力度、上强度、上速度一点。对待伤害了孩子的罪犯,就应该要敢于处理、秉公处理、尽早处理、迅速处理、从重处理、全面处理,以产生威慑作用;一旦和儿童发生了关系,不管男孩或女孩、不管自愿或强迫、不管欺骗或交易,都要坚决追究,对于将儿童送入火坑者更要加大打击,罪上加罪,让诸多心怀不轨者不敢触碰。

  保护儿童安全这件事,应该更提前一点、更广泛一点、更全面一点、更具体一点、更长期一点。儿童是家庭的延续、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为了我们的未来和希望,管理得再严、打击得再大、处理得再重也没什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