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扮男骗“女友”12万 与对方发生关系未被识破

18.02.2014  17:08

  54岁的女子杨某,假扮成男性,谎称自己是有特异功能的国际刑警、财政部干部,先后与两名女性谈恋爱,并诈骗12万余元。期间,杨某还利用假性具,与被害人张女士同居并发生性关系。因涉嫌诈骗,检方即将对杨某提起公诉。

  据石景山检察院通报,杨某无业,曾因犯诈骗罪获刑11年。出狱后,因无经济来源,衣食无着,加之患病需医治,遂萌生了骗钱念头。她供述,伪造了化名为李某某的男性身份证件,女扮男装,并以男性的身份加入到一个中年交友QQ群。

  去年3月,杨某在该群中结识了48岁的张女士,并谎称自己是财政部干部、国际刑警,骗取了张女士的信任,不久后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同年6月,两人同居并发生关系,杨某后通过编造招待国际友人、钱包被盗等理由,多次诈骗张女士钱财共计12万余元。

  除张女士外,2013年3月间至4月间,杨某还女扮男装,冒充财政部干部,以恋爱为由,诈骗今年52岁的宋女士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谎称可以办事,诈骗一位老人财物共计约4000元。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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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石景山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杨某为了假扮成男性,剪成了短发,并压低嗓音,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个男性。

  在与张女士交往过程中,杨某伪造了自己穿着制服工作以及办公室等照片,雇佣他人假装与自己商谈财政拨款公务,以博取张女士信任。杨某还谎称自己有特异功能,能够隐身,因而多次参与办理国际大案要案。由于张女士比较迷信,相信了杨某的话。

  2013年6月,杨某与张女士同居。两人同居期间,杨某始终穿着紧身衣,她自称是刑警,身份特殊,不能脱衣服,外人也不能近身。同时,她利用从网上买来的男性假性具绑在身上,与张女士发生性关系,未被识破。

  据杨某供述,两人同居后,她通过编造招待国际友人、钱包被盗等理由,先后在北京王府井、张女士家中,多次诈骗被害人张女士钱财。为引诱张女士上当,杨某对张女士说,她用钱是为国家办事,张女士如果借给她钱就是在为国家做贡献。张女士信以为真,将钱借给了杨某,并为自己能为国家办事而引以为傲。

  该年8月,杨某谎称自己被单位调查,不能与张女士见面,其后与张女士失去联系。

  张女士产生了怀疑,前往财政部询问杨某情况,才发现财政部并无此人,遂报警。

  8月30日,张女士配合警方将杨某控制时,张女士才知道杨某是一女子。 (记者 卢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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