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世钢:制止裸泳不能靠劝说和罚款

08.02.2014  12:38

  2月6日上午,春节黄金周最后一天,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三亚大东海海滩向游人发放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当日,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武警等部门的人员在三亚大东海海滩劝说游客不要裸泳、裸晒,开始整治公共海滩的裸泳、裸晒的现场。现场也有游人向执法人员反映,希望能专门划一片海滩给他们裸泳、裸晒。(2月7日《中国新闻网》)

  公开裸泳无疑是伤风败俗之举,尤其是在公共场地更让人所不齿。人要是不要脸了,啥事都会做出来,他们早把所谓耻辱抛到脑后了,只顾自己一时快活,完全不在乎他人感受,没有了所谓的荣辱感,仅靠批评教育好用吗,这让人很怀疑。

  对于普通人来说,裸泳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但这些人却主动裸泳,而且还有人提出可以划一片海滩给这些人裸泳裸晒,笔者以为这些都是行不同的。亲海玩海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在这方面人人平等,海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天然宝藏,绝不是哪个人、哪个群体的私有“财产”。

  将哪块海滩划给裸泳者,实际上就等于默认了这种伤风败俗之举,而且是持有支持态度的,否则不可能对他们如此“优待”。而且这样做实际上也侵犯了别人的亲海权,有裸游者在,意味着别人不可能过来游泳了,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某些人的专用地盘,这样做对其他游人来说公平吗?

  既然放弃了起码的尊严,那么对裸泳者必须要严肃对待,尤其是一些屡教不改者,单单靠劝阻,可能这些人根本就听不进去,毕竟脚是长在他们自己身上,而且执法人员也不可能时时过来查看,更不能让他们上岸来,检查一下到底是否裸泳。

  我们必须看到裸泳行为对社会风气影响是蛮大的,对城市形象也抹了黑,所以对坚持裸泳者有必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不能总停留在口头“教育”和简单罚款上,起码让他们有所忌惮,知道执法部门不是在走形式,而是动“真格”了,这样一来,裸泳者才会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