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2年2.2万亿教育经费用于促公平等

21.02.2014  10:46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董洪亮)近期,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显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2万亿元,占GDP的比例达到4.28%。公众十分关注——这笔纳税人的巨额经费是怎么用、怎么管的?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20日回应说,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据悉,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超过80%,在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中,财政教育支出所占比重超过16%,是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2.2万亿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中央支出不到20%,80%都在地方。地方政府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杜玉波说,4%的钱坚持了突出重点,主要用于“雪中送炭”。保基本指“”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4%有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九年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通过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定要求,将农村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校安工程全面提升了中小学校抗震设防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全国1/4的校舍旧貌换新颜。补短板主要“”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近五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年均增幅49%,职业教育年均增长26%。通过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240多个亿带动地方850多个亿,入园率提前实现了2015年的发展目标。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大力改善了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是“”中西部。4%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中西部。促公平也是教育投入的重点,目前,全国2.6亿各级各类学生中,2/3享受免费教育政策,2/3享受各种资助政策。

据介绍,教育财务预算制度逐步完善,教育部门修订颁布了新的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国家近几年实施的每一个教育重大项目,推出的每一项学生资助政策,都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建立“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杜玉波说,今后中央财政将主要放在加大对跨区域、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的支持力度上,推动全国范围内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解决全局性的问题、一些靠地方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跨省流动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集中连片特困区的教育问题、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