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万余元买名包 因材质问题向商场索赔
消费者张先生在某商场花2.7万余元购买了两款共计14只乔治·阿玛尼(ARMANI JEANS)手提包,后经鉴定,标注“织物”的手包实为人造革。张先生将商场告上法庭,索3倍赔偿共计8万余元。昨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
昨天,张先生本人没有到庭,其代理人带着两只手包样品及购物小票等证据来到现场。该代理人介绍,2012年9月,张先生先后3次从某商场购买了两款共计14只ARMANI JEANS女士手提包,消费27800元。两款包吊牌上标注的面料均为“织物”。第一次送检是在首次购包之后,因为张先生认为这只亮光皮的手提包,不像吊牌上标的“织物”材质。后来,他又买了另外一款包,怀疑材质也有问题,所以一并主张赔偿。
在将手提包送检后,张先生又向朝阳工商分局举报。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证实,送检的手提包面料材质为人造革,并判定该包标注材质“不合格”。2013年1月,朝阳工商分局认为ARMANI JEANS品牌经销商乔治·阿玛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做出了罚款9600元的处理。
据此,张先生认为,被告以欺诈手段,销售用人造革假冒织物材料制作的手提包,违背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索赔83400元。
为什么在怀疑包有问题并送检后,仍继续大量购买呢?代理人表示,张先生买包是想自用和送给亲戚朋友的。
被告一方提出,“织物”是人造革的基底层,在织物基础上进行加工最终形成人造革。此外,被告称,张先生曾经到商场的阿玛尼专柜大吵大闹,高喊“阿玛尼卖假货”等言语,造成现场围观。后来,经销商提出可以给原告退货,但是原告没有同意。
此外,被告认为,张先生购买的一款包里有水洗标,标注是聚氯乙烯,另外一种叫法就是人造革,说明已明确标注是人造革。被告也对张先生的购买理由表示怀疑。
法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于3月12日再次开庭。(记者 金可)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