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84万元奖励粮食生产 单个奖金最高10万元

12.03.2014  11:39

  本报讯胡敏华、记者张祖珍报道:3月11日,记者从南昌县获悉,该县对粮食生产出台奖励办法,拿出84万元资金,对全县粮食生产先进乡镇、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粮食生产家庭农场进行奖励。

  根据考核办法,该县将奖励先进乡镇6个、种粮大户25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10家、粮食生产家庭农场10家、粮食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10人、粮食生产科技示范户10户,单个奖金最高10万元,最低5000元。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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