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拨付2000万元用于农业生产救灾

09.10.2016  23:05
   为支持各地做好抗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近日省财政拨付各地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000万元。

  省财政厅明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对受灾群众购买种子(苗)、种畜、化肥、农药、柴油、农膜等生产资料,修复因灾受损的农业设施,以及开展灾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等给予适当补助。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