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下拨7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05.11.2022  18:40

  本报讯 谭红、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左阳天报道:11月3日,为促进南昌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和南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下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市级补助资金7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其中南昌县214万元,进贤县170万元,安义县72元万,新建区226万元,青山湖区8万元,红谷滩区10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购置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等。2022年补助对象包括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合作社联社)项目30个和示范家庭农场项目50个,为推动南昌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