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水利厅以赣水农水字[2014]92号文下达了《永丰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总投资2883.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250万元,省级补助专项资金950万元,县本级自筹683.3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涉及全县12个乡镇28个行政村99个自然村,涉及中型灌区1处和小型灌区20处。主要建设水源工程山塘10座及水陂1处、整治渠道170公里、整治排水渠沟38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112座、平整土地2498亩、修筑田埂109公里、新建田间生产道33公里。项目工程将于10月开工建设,明年3月中旬全面完工。
工程项目实施后,形成较为完善的排灌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明显改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灌溉工程灌溉保证率将达到8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年新增供水能力80.38万立方米,年新增节水能力147.47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78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21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23万吨,总产量达1.12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63.29万元;项目区受益人口达2.48万人,农民年人均增收1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