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万-200万!赣州出手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最近
老人被拒收现金一事火上热搜
视频中,老人无助的神情令人心酸
虽然现在非现金支付越来越普遍
但,这就可以拒收现金吗?
N0!N0!N0!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发布整治拒收现金告知书
一起来看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代表国家的信用和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均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现金支付是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兜底”支付方式,拒收现金行为极易引发社会公平性缺位,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下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在《方案》中明确提出:“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同时,要求监管部门要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加大对拒收现金等歧视行为的整治力度。
对存在的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拒收现金行为的具体情况,给予警告,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拒收现金或
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行为
可拨打赣州市辖内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支付方式虽然方便
但不能因此拒收现金
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让我们共同抵制拒收现金行为
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