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刷妻子信用卡为情人买车 妻子要求“小三”还款败诉

05.01.2016  10:19

  章贡区女子杨某得知丈夫何某用她的信用卡为情人钟某买车后,怒将二人诉至法院,但只要求丈夫情人归还欠款。日前,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败诉。

  杨某与何某为夫妻关系,双方在婚内订立《夫妻财产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各自财产独立,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和使用。2012年7月31日,何某从妻子杨某的信用卡账户刷卡消费5万元,同时还从其朋友处借款1万元。杨某收到银行通知短信后,要求何某归还上述款项,但何某以没钱为由一直拖欠未还,杨某只好先行归还了6万元欠款。后来杨某从他人处得知,何某支付的6万元是为了给其情人钟某购车,大为恼火,转向钟某要求归还上述欠款,但被钟某拒绝。杨某因多次催要上述款项无果,将何某和钟某起诉至法院,并只要求钟某还款。

  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杨某与被告何某签订的《夫妻财产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遵照履行。何某未经杨某同意,擅自使用杨某的银行卡给他人刷卡消费,事后又不归还,违反了双方婚内财产约定,侵害了杨某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引起本案纠纷的全部责任。何某为钟某购车自愿支付部分钱款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其与杨某夫妻内部财产约定,但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对外效力。因此,原告杨某要求确认被告何某赠与被告钟某6万元的行为无效;要求被告钟某返还原告6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黄泓源 刘芳梅 记者黄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