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三个严格遵守” 做清正廉洁工会干部
“党员干部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思想、工作和生活中,时刻用党章党纪这面“镜子”来照照自己的形象正不正,用党规党纪这把“尺子”来量量自己的言行端不端。”9月25日,赣州市总工会职工培训教室里,党组中心组召开的“三严三实”第二专题第三次主题学习会上,副县级以上领导及各部(办)负责人正在认真地观看《反腐启示录——十八大以来江西省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一件件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的案例,让大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更加坚定政治立场、筑牢精神防线、严遵党纪国法。
随后,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根泉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通报精神,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志雄、文红群组织大家学习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服从组织不容讨价还价——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管好亲朋严防擅权干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主要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廖明耕作会议小结。他指出,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工会党员干部一言一行对职工群众都具有“风向标”作用,必须以“严以律己”修身、用权、正己,以此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廖明耕强调,工会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立场,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三个严格遵守”: 一是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会党员干部作为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的引路人,要坚定政治观念、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特别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树立良好的工会工作者形象;二是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和决定。要坚决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新形势下工会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不以公权谋取任何私利。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秉公用权,为民谋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