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支出戴上紧箍咒
日前,我省印发《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全省统一的“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平台。今年,将选择10个省直单位、3个市本级和7个县(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实施。监管方式的创新将为“三公”经费支出戴上紧箍咒。
监管平台统一开发,实行分级负责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管平台由省财政厅统一开发建设,实行分级监管负责制。
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负直接监管责任。“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执行“三单”报账制和有关管理规定。
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并抄告同级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商家采取注册制,公务单位可自选商家消费
按照国家“简政放权”要求,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采取公务消费商家注册制,即:各公务消费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消费商家(包括单位内部食堂),被选中的商家,须自行下载安装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软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注册。
商家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后,即视同自动取得全省公务消费商家相应资质。注册商家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发票和消费清单的,将记录在案,严重的将取消其公务消费商家资格。
凭“三单”报账,高档消费一律不能支出
完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报账制度。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立后,各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报账要严格实行“三单”报账制,即每一笔“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均需要同时提供:消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消费明细清单。公务接待报账还要有来人单位公函和单位接待审批单。
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和支出标准将导入系统中,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金额或进度设置参数,及时进行消费预警。
按照中纪委有关规定,对一些高档消费,如“燕鲍翅、烟、高档酒、会所、保健中心、按摩、高尔夫”等,平台将进行自动扫描预警,并一律不能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