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三公”经费检查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黄培红报道:4月1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发文要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先自查后受重点检查,近期将进行一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的专项检查。对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三公”经费监督可追溯以前年度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省直各部门和单位,主要是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检查内容为各部门、各单位2014年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工作情况,重点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因公出国(境)经费检查方面,将重点查处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公用经费列支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费用,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中列支不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及预算安排的出国(境)费用,用公款报销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支付因公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检查方面,将重点查处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超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公务用车,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移、摊派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等问题。
公务接待经费检查方面,将重点查处超预算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用,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移、摊派支付公务接待费用,以现金方式结算接待费用,超范围支出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等问题。
会议费、培训费检查方面,将重点查处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会议费、培训费;会议费、培训费未列入年度计划;转移费用支出、向下属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培训费;违规套取资金等问题。
差旅费检查方面,将重点查处超范围支出差旅费;超标准列支差旅费;利用差旅违规套取资金变相发补贴等;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