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三加强 三到位”做好新旧标准案件过渡工作

10.06.2014  19:27

 

 

 

今年1月1日起,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经开始实施,为全面做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贯彻实施工作,江西省永丰县检察院侦监科严格要求,精心安排,切实通过“三加强三到位”,使新旧标准案件有序过渡。 加强学习,认知到位。该院侦监科组织本部门干警系统学习新修改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增强干警业务实践操作能力。加强沟通,协调到位。加强与该县公安部门的沟通,对于需要以新标准作出鉴定的人体损伤案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重新取证,保证顺利推动案件后续办理进度。加强落实,衔接到位。致人损伤行为发生在2014年1月1日以前的案件继续适用旧标准办理,致人损伤行为发生在2014年1月1日之后的案件严格适用新标准进行伤残鉴定,确保案件办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