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通三大执行系统 让“老赖”高消费寸步难行

15.09.2014  12:37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由该院建设的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三大执行系统,于9月10日在全省法院正式试运行。该院将扩大网络执行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覆盖面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使用范围,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全省开通三大执行系统

    “办案法官使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时,可以通过向公安、土地、车管、银行等协助执行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接收信用惩戒措施反馈信息等。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会自动发送至铁路、民航部门,从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昨日,江西省高级法院执行局法官李哲告诉记者。该三大执行系统是借助全省三级法院专网而进行开发的,承办法官登录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后,在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案件的全部信息,并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还可将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高级法院9月10日在全省法院试运行三大执行系统,其中,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含有执行立案、办案、信访、联动、征信系统、案件查询、执行办公及信息交流平台、信息公开等功能。而具有对被执行人身份、银行开户账号、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信息的查询功能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财产进行网络冻结(查封)、续冻(续封)和解冻(解封),实现执行查控措施的网络化。

     与执行联动单位互联互通

    早在去年12月,江西省高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在该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该院分别召开了由中国工商银行等20家商业银行参加的执行信息共享推进会,以及省直15家执行联运成员单位参加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建设信息化推进会,该院先后与中国工商银行等20家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工商局、国土部门等签订了“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相关的协议,为推进执行三大系统建设奠定了基础。

    江西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还将进一步完善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扩大网络执行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覆盖面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使用范围,从而进一步优化执行案件的质效,提升执行公开的水平,增强执行风险的防控能力,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刘怿 李哲 记者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