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6 《中国交通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永康 通讯员 涂琳) 日前,江西省制定出台《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今后,江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将利用现有服务区、收费站等设施,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客运企业也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设置办公和休息点。
据悉,江西省被列入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省份,将与其他20个省份联合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试点工作,从5月1日起解除“长途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须停运”禁令。按照接驳运输试点标准和“分类、分步实施”原则,江西省选取了3家企业进行首批试点,制定出台《方案》。《方案》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运行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实行“停车换人”或“换车换人”的接驳方式,并对试点企业、试点线路、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接驳点设置等条件提出明确要求。此外,江西省将于近日对试点企业的营运线路逐条验收,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对符合要求的接驳运输车辆发放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
对于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开展,江西省高速公路集团负责人认为,夜间运行的班车增多不仅可让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受益,客运企业还会在省界服务区、收费站附近设置接驳点。江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将利用现有服务区、收费站等设施,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江西长运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将根据班线安排,优先选择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客运班线途经的汽车客运站设置接驳点,同时结合实际需求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设置办公和休息点。”
【中国交通报】江西三家企业试点长途客运接驳运输 -
南昌20:14 16.04.2014 交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