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全面完成

12.02.2015  14:30

日前,随着莲花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顺利结束,我市全面完成了所辖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与国家和省的预定完成时间相比,萍乡提前5年完成了任务,成为我省仅次于南昌市、景德镇市之后的第三个全面完成三类城市评估任务的设区市。

在省语委的直接领导下,我市在2008年就启动了三类城市评估工作。先后对所辖各县区先期调研,深入了解县区语言文字工作现状,分析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难题。在此基础上,我市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提出了一年完成一县(区)评估任务的分步计划。2008年底,我市顺利通过了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的考察评估,安源区和开发区涵盖其中。此后,市语委对三类城市(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湘东区)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工作作出了部署,并逐年顺利通过验收。日前,莲花县完成验收,标志着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全部达到了国家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即“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