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阿姨肇事跪求少赔,莫以道德论道德

12.08.2015  12:02

  昨日下午,女车主罗女士现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罗女士强调,目前,网络流传的版本与事情的真相存在出入。罗女士称,发生刮花事件后,骑三轮车的陈阿姨态度嚣张,但听到罗女士要报警后,陈阿姨却当场下跪请求“放过她”。据警方相关负责人前晚介绍,陈阿姨经济困难,应该是想少赔点才多次下跪。(广州日报8月11日)

  顺德警方回应称,该起交通事故陈阿姨负主要责任,需承担赔偿义务。此事的法律责任事实清楚,对方索要也只有200元。三轮车阿姨因为不想赔200元下跪,车主罗女士没有逼其下跪却被网友道德绑架遭人肉,实在是不应该出现的事情。而网友在没弄清事实之前,站在道德的高度空谈道德,不仅破坏了公序良俗,更对罗女士造成伤害,一个事故受害者凭什么被指责?

  同情弱者是一个社会的良心,但是也要区分什么事情,更要弄清楚事实真相。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最前沿,根据百度百科介绍:顺德自古经济发达,商业繁荣,文教鼎盛,曾有“广东四小虎”、“世界美食之都”“2014中国百强区第一名”、“广东银行”等美誉。让我不理解的是,在顺德这样的经济状况下,再贫穷的人,还不至于穷到连200元都拿不出。如果真是该赔几百万,你赔不起下跪,多少还可以理解;但是为了200元多次下跪,不仅仅是缺钱,更重要的是颠倒了金钱和尊严的关系。

  从新闻和网络上的多张照片看,事故现场道路中间有护栏隔离,同向至少有3个车道,罗女士的轿车在最靠近路中间的车道被刮擦,而且是尾部被刮擦,警方判定三轮车负主要责任是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既然叫阿姨,没被称为奶奶,说明三轮车主的年龄不是太大,而且自己能骑三轮车,所以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更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事故后,非但不积极赔偿反而逃逸,肇事后态度嚣张,这些都不是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所提倡的。

  有图未必有真相,已经被网友广为认可。作为自媒体的作者,千万别拍个照片,弄不清楚事实就胡编乱发,最终被别人造成麻烦的同时,也会给自己惹祸。看到自媒体稿件的时候,一定要看信息来源,脑子多转几个弯,最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当事人,你会这样做吗?另外,用心一定要善,善意的动机,即便出点问题,也不会出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