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残联原理事长贪污受贿40万 获刑8年

16.01.2014  20:51

  今天(1月16日)上午,记者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三门峡市陕县法院对三门峡市原残联理事长郭新文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郭辛文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退缴非法所得40.13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郭辛文今年58岁,正县级干部,2001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党组书记,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

  法院审理查明: 2005年至2012年11月份,郭辛文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借安排工作、解决职级待遇、签订合作协议、承包工程等理由,收受张某、仝某、冯某、某残疾人辅助器具行崔某,承包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卫某等人现金共计19.352万元、购衣卡5000元、购物券5000元,据为己有。

  2009年8月至2012年11月份,郭辛文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报销的手段先后十次从三门峡市多家知名酒店、某土特产商行、某电器商行等套取公款19.68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买照相机、储值卡等。

  案发后,郭辛文家属退缴非法所得现金40.138万元。

  法院认为,郭辛文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鉴于郭辛文在纪委向其调查时能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郭辛文到案后,积极退缴赃款,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郭辛文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三门峡中院。

  相关链接:残联是各类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是群团组织中唯一隶属于政府管理的群团组织。(宋健)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