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爆炸塌桥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43人被追责

29.12.2013  13:04

  27日,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发布义昌大桥事故调查结果,至此,年初连霍高速三门峡义昌大桥烟花爆竹爆炸塌桥事故原因水落石出,争议尘埃落定。接近年关,烟花爆竹运输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这份调查报告中明确,该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已对20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司法措施,建议对2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该调查由河南省安全监管局牵头,河南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三门峡市政府派员参加。事故发生当晚成立调查组,并邀请河北、陕西相关部门,国内公路桥梁、爆炸爆破、烟花爆竹和物证等方面的专家参加,共同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论证。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石彦飞、李瑞党等人使用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货车,不按照规定进行装载,长途运输违法生产的烟火药剂爆炸物土地雷和烟花爆竹开天雷,途中紧急刹车,导致车厢内爆炸物发生撞击、摩擦引发爆炸。

  同时,报告分析了桥梁坍塌原因及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根据计算分析,烟花爆炸产生的破片及冲击波对车厢底部桥梁的破坏参数,爆炸导致货车底部3根T型梁冲切破坏,桥梁发生严重破坏。即使仅计算装药爆炸,也会造成车厢底部桥梁的冲切破坏。加上破片和爆炸冲击波作用,局部破坏更严重。计算数据与现场破坏现象相吻合。

  2013年2月1日8时57分,连霍高速三门峡义昌大桥处发生一起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导致义昌大桥部分坍塌,车辆坠落桥下,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6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