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市民展销会上买蚕丝被 标签显示竟是被套国标

02.01.2014  00:16

   


洪女士购买的蚕丝被 标签竟显示是被套国标


老长运候车大厅正在举行展销会(记者陶望平 摄)

  今视网1月1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日前,南昌市老长运候车大厅办起了海峡两岸三地名品博览会暨港澳台商品购物节,活动持续到1月5日。12月28日,南昌市民洪女士在展销会上花1980元买了一套100%纯蚕丝被,回到家发现产品标签显示的竟是被套标准。

   投诉:花1980元买蚕丝被 标签显示竟是被套国标

  12月31日,南昌市民洪女士向今视网记者反映称,她之前在路上收到宣传单,得知位于八一大道上的老长运候车大厅在举行展销会。于是,上周六,洪女士来到老长运候车大厅逛展销会。

  洪女士来到一个卖床上用品的展位前,一位自称来自上海的老板在那儿抱怨道:“我这些产品质量非常好,都是出口欧洲的,来到这个展销会,没曾想到周围都是些什么档次的,被南昌人骗了。”洪女士称,那个老板说着就拿起一床被子,声称是100%纯蚕丝被,质量非常好,低价处理,只要1980元,“卖完了就走”。

  洪女士摸了摸,见手感还不错。“冬天了,天气比较冷,我就想买条蚕丝被。”洪女士说,她当时打算买,但是身上带的现金不够,跟老板说去附近的取款机取钱。老板说,他那儿有POS机,可以刷卡。于是,洪女士通过刷卡支付了1980元。

  洪女士把蚕丝被买回家后,跟邻居聊起此事。邻居说展销会上很难买到真正的蚕丝被,并告知她蚕丝被有国家标准,对于产品标签也有明确的要求。洪女士随即上网查询发现,于2010年2月1日施行的GB/T24252-2009《蚕丝被》国家标准,对蚕丝被的包装标注规定、等级、内在质量、外观质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洪女士称,她仔细查看购买的蚕丝被的标签,发现标签上显示执行的国家标准为GB/T22796-2009,而GB/T22796-2009是《被、被套》的国家标准。“这蚕丝被标签上标注的本应是蚕丝被的国标,却是被套的国标,这明显有问题。

   结果:展位老板同意退货退款

   12月31日下午,今视网记者见到了洪女士购买的蚕丝被。该蚕丝被标签上标注的确实不是蚕丝被的国标,而是被、被套的国标。该条蚕丝被重量为3斤。在蚕丝被旁边还有3个袋子,“这是展位老板赠送的被套等产品,说是没有贴标签,我现在想来发现不对,哪有成品不贴标签的。”洪女士说道。

  随后,记者陪同洪女士找到出售蚕丝被展位的老板。为何蚕丝被上标签显示的是被套的国标,而非蚕丝被的国标?对于这一问题,展位老板拒绝回应,而是问洪女士是不是要退货。

  在得到洪女士的明确答复后,展位老板同意退货退款,但表示此前是刷卡支付的,要扣掉手续费。最终,洪女士拿到了1950元退款。

   新闻链接:《蚕丝被》国家标准取消“一级、特级”分类法

  2009年6月19日,新修订的《蚕丝被》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日期为2010年2月1日。《蚕丝被》国家标准在蚕丝被的定义、纤维含量、等级、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工艺质量、包装标注等方面都做了规定,取消了“一级、特级”分类法,代之以“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的分类法。

  在蚕丝被产品的外包装上生产企业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①蚕丝被名称的规定:如纯蚕丝被或混合蚕丝被。应在产品外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其字体不得小于其他标注内容。

  ②蚕丝纤维的种类和含量规定:应在包装上标注填充物丝绵的蚕丝种类如桑蚕丝或柞蚕丝及含量的比例,如100%桑蚕丝,100%柞蚕丝、50%桑蚕丝/50%柞蚕丝。

  ③丝绵长度的规定:应标明被胎丝绵的主体长度是长丝绵、中长丝绵或短丝绵。

  ④蚕丝被中丝绵的重量的规定:应是除去胎套后的丝绵的净重。